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就遏制手机短信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提出...

2020-11-18 14: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以“手机短信”形式发布医疗广告是近期出现的一种新的广告发布形式,部分医疗机构借此平台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内容严重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误导患者就医,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

    为及时遏制这种违法形式的蔓延,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发文向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提出六项工作要求:一是要运用多种手段收集以“手机短信”形式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线索并及时进行查处;二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宣教和培训工作,务必使其知晓“手机短信”这种形式属于医疗广告发布媒体范畴,须严格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是与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相结合,严厉查处利用“手机短信”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四是凭借新闻媒体等信息平台,提高曝光力度,震慑违法医疗机构的同时阻断这种违法形式的发展和蔓延;五是发现以此形式发布医疗广告的军队医疗机构的线索后,要通过上级卫生行政机关移送部队相关监管部门处理,不可视而不见;六是针对不断变化发展的新的违法形式和手段,寻求有效的监管方式和解决措施,健全完善医疗广告长效监管机制。

    近日,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已会同沈阳市卫生监督所和沈河区卫生监督所一起对两家以“手机短信”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严厉查处,并对违法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发布情况一并进行了全方位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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