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卫生监督机构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的作用,近日,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下发《辽宁省卫生监督机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下工作重点:一是全省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完善的日常监督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二是依托卫生协管网络积极收集非法行医线索,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模式;四是重点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员及卫生协管员业务培训;五是对医疗机构的牌匾名称进行彻底的清理;六是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成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包干责任制和督导工作制,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领导及卫生监督员对各地分片包干进行督导检查。并要求各地一要建立相关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基层监督员要明确责任区域,责任落实到人。二要按照属地化管辖原则,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开展交叉互检,同时针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加强暗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