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检查今年泸州市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近日,泸州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城区部分公共场所开展督查。
此次检查,以旅店业业、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为重点抽查,同时,还抽查了部分其它类别的公共场所,共计抽查了76家公共场所。在检查这些单位中,重点检查是否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卫生监督机构是否对这些单位开展了信誉度评级,评级的内容是否齐全,评级结果是否进行了公示等。
从抽查结果来看,城区内旅店业业、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全部都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量化结果都进行了公示,个别区还对商场等其它公共场所开展了评级工作,完成了四川省上今年下达的量化评级目标。
但抽查中也发现,少数公共场所量化卫生信誉度公示结果与现场卫生检查结果有明显差距,甚至个别达不到评级的,都给予了评级,同时,卫生监督公示栏也存在不规范现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这些问题,泸州市卫生执法监督员与监管这些单位的卫生监督执法大队进行了意见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