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经营市场,日前大连市卫生监督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型连锁医药供销企业消毒产品集中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经营单位进货索证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采购消毒产品时是否索取生产企业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其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性材料,经营的消毒剂、抗(抑)菌制剂、湿巾、卫生湿巾等“卫消证字”或“卫消字”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要求。
本次共检查全市大型连锁医药供销公司13家,涉及563个连锁药房,抽查消毒产品63份。检查发现,有9家企业经营的部分消毒产品不符合要求,同时各家企业未认真落实进货索证制度,不能及时索取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或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其附件产品检验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发现问题的消毒产品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并对经营的消毒产品包装和说明书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产品标注的有效期与稳定性检验报告不符、违规夸大宣传抗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制作下发消毒产品证明性材料一览表,提高消毒产品采购时的识辨能力。
大型连锁医药供销企业在消毒产品经营领域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要把好采购关,强化企业内部监管,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严厉打击夸大宣传治疗作用和等违法行为,努力降低消毒产品的市场风险,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消毒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