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关于加快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深圳市卫生监督机构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序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开展,11月4日下午,深圳市卫生监督局组织召开《深圳市商事主体卫生监督信用管理制度(试行)》研讨会,会议由郭志勇副局长主持,涉及监管的市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区所业务工作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在本次研讨会前,为使《深圳市商事主体卫生监督信用管理制度(试行)》更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市卫生监督局向各区所和市局各业务科室广泛征求了修订意见,在此基础上汇总各方反馈信息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本次研讨会目的是组织相关单位对该制度在修订过程中改动较大的部分,如信息采集、信息保存、信息共享等内容进行研讨,进一步厘清相关工作内容。会上,各单位、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结合实际工作围绕会议重点展开了热烈讨论,基本达成共识。郭志勇副局长认真听取了会议内容,并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我市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科室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保证后续卫生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制度先行,依法依规实施。坚持以制度支撑改革,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快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将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的卫生行政监管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最大限度降低改革的制度风险。三是以民为本,规范服务。坚持以群众满意为衡量改革成效的第一标准,大力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构建“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体系。(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