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省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经省卫生厅同意,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于10月29日至31日在长春市举办了全省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员培训班,全省69个监督机构78名职业与放射监督员参加了培训班,省卫生厅监督处主任科员高菡、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冯志民书记出席并讲话。
举办这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学习掌握2011年12月31日新修改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调整后相继出台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能力提升加油。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本次培训班给予高度重视,针对这次培训,编写了《放射卫生监督指南》,编制了《职业与放射卫生法律法规汇编》和《放射卫生标准汇编》,供监督员参考。培训班采用授课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工作内容;我省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讲解;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放射诊疗许可审批;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要点;职业与放射卫生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督要点以及放射卫生行政处罚等,石岩、安福才、李涛分别在培训班上授课。
最后学员分组讨论,梳理、交流监督机构在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困难及探讨解决相关问题的办法。
此次培训班的举办非常及时,为全省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员提供了一个非常必要的学习和交流平台,提高了我省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我省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进一步提升打下坚实基础。(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