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行医机制初步形成

2020-11-18 14: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年来,浙江省认真研究非法行医形势,分析成因,提出对策,省综治办和省卫生厅积极与公安、检察、工商、药监、省军区等各相关部门协商联合打击非法行医,建立和完善“事前防范、事中制止、事后查处”的监管机制,把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与基层平安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平台,确保打击非法行医取得实效。经共同努力,浙江省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

  一、主要成效 

  (一)联合发文,明确职责。 浙江省卫生厅会同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人口和计生委、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药监局、省军区后勤部、省武警后勤部等十个部门联合签发《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协调配合、综合治理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原则;明确将打击非法行医与基层平安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平台;明确了各部门打击非法行医职责分工;该《指导意见》是浙江省首创,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文实施,将有力指导全省各地建立健全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方位打击非法行医体系。目前全省温州市、义乌市已建立了由政府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的联合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机制,打击力度和效果明显提升。

  (二)列入考核,综合治理。自2012年起,浙江省将“非法行医致人死残案件”作为考核指标列入“平安浙江”考核中,经过统计核实,2012年全省因非法行医致人死亡19人,伤残2人,发生地温州、金华、衢州、台州、嘉兴等5个地区均因此项指标被扣分;通过“平安浙江”考核,促使各级政府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纳入 “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等载体和平台中,促进各地不断提升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从而真正做到及早发现非法行医,进行综合治理,根除隐患。

  (三)联合行动,共同打击。 近年来,浙江省卫生厅与省公安厅连续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不断创新打击手段和工作方式,在全面摸底非法行医情况后,采用“多部门、多区域联动执法”、“错时执法”“双休、节假全天候执法”等模式,对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有效打击,成效显著;在刚刚结束的2013年打击非法行医“夏季风暴”行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本次行动中经受了罕见的炎热天气考验,积极创新方法,积极建立县、乡、村三级举报非法行医组织网络。全省共取缔非法行医窝点1766家,立案查处966家,共查扣药械数2.67万件,移送公安77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7起,开展宣传活动408次,发放资料13万份。同时,全省各级卫生与公安建立了良好的案件移送、案件协查、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等部门协作机制。

  二、下步工作

  继续深化浙江省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行医机制。《指导意见》下发后,建议在省级层面率先做好表率示范,建立政府牵头,各部门参与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指导全省各地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机制,组织全省各地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考核工作业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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