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卫生和教育部门针对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和课桌椅卫生情况进行专题沟通,深圳市卫生监督部门通报了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和课桌椅卫生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两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和《深圳市学校课桌椅卫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对学校、托幼机构日常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指导和规范,提升学校自身管理水平,促进饮用水和课桌椅卫生的规范化管理。
本次印发的指导意见,是深圳市卫生和教育部门在全面掌握学校饮用水卫生和课桌椅配置状况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卫生隐患、制度漏洞所编写。整个编写架构主要突出以下特点:
一是梳理整合法律法规和标准,形成体系,方便查找与参照。我国目前涉及到饮用水卫生的法规、标准和规范有5部,涉及到学生课桌椅卫生的有3部。无论是饮用水还是课桌椅的法律法规,都存在多与散的问题。本次制定的指导意见以法律规范为基础、以方便实际为目的,以专题形式对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梳理,将相同或相关的内容进行有机整合,形成完整的体系,方便学校在实际管理工作汇总查找与参照。
二是完善制度与相结合,促进日常管理规范化。对饮用水卫生和课桌椅配置要求,不仅从管理组织和制度,供、管水人员资质,采购验收索证索票、水质检验等方面提出系统、全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同时,还在饮水机滤芯更换、每学期课桌椅调配等方面指导学校优化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提高管理规范化。
三是对无标准、不明确的事项提出指导意见。以法律为准绳、以专业为依托,对学校饮用水和课桌椅卫生管理当中法律未明确、国家无标准的事项,从卫生学角度提出可行的指导意见,作为学校管理的准则或参照。(供稿)深圳市卫生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