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完成2013年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重点监督检查

2020-11-18 14: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卫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3〕198号)中《2013年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重庆市认真组织开展了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对此次重点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结合全市具体情况拟订了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了“2013年重庆市环境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做出了统筹安排,为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实施方案,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秀山县、酉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城口县政府所在地水厂使用的不同品牌或同一品牌不同批号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并抽样检测。检查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标签、说明书等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抽检的样品送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卫生安全性检测,并对检验结果进行卫生学评价。经检查,各品牌或同一品牌不同批号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标签、说明书等均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抽样检测5个样品,合格5个,合格率100%。目前,该项工作总结及报表已上报卫计委综合监督局,监督抽检结果在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重庆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对生活饮用水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进行深入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包括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在内的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及指导,确保全市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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