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圆满完成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2020-11-18 14: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强重庆市辖区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辅助生殖技术健康有序发展,2013年3-9月,重庆市开展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监督检查分两方面进行。一是对辅助生殖机构的监督检查,2013年8月5-7日,重庆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协助重庆市卫生局组织开展了重庆市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重庆计生医院、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等5家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并对重医附二院(2012年取得批准证书,现处于试运行阶段)外的其他4家机构同时开展了每2年1次的校验工作。二是对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全市39个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共计出动人员3792人次,车辆1062台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142家。

  此次检查,全市未发现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运行人类精子库,医疗机构超出批准范围开展辅助生殖技术,非法买卖配子、合子、胚胎,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行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销售、滥用促排卵药物等行为。但发现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的许可、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第一,5家机构均未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变更登记已取得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第二,2家机构未取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重庆计生医院、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取得了市卫生局同意开展相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批复,但未取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第三,个别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设备、人员数量配备不够,布局流程不够合理。

  卫生行政部门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许可的问题进行清理、规范,理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许可审批流程,严把准入关;加强卫生监督员相关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遵循自愿的原则,在重庆市技术先进、力量雄厚的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机构建立人类精子库,以满足不孕不育患者的就医需求。(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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