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开展2013年秋季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专项检

2020-11-18 14:5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餐饮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预防传染病疫情,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标准,津南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区教育局及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于2013年9月对本区64所学校开展了秋季公共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对全区学校食堂开展的检查中,监督员结合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面实施食品安全信誉度和动态食品安全状况笑脸标识公示制度,严格按照《食堂动态检查量化评定标准》逐项进行检查打分,重点检查各学校食堂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及其原料索证台帐、库存原料的清查及对过期、变质、索证资料或标识不全的食品处理情况;检查添加剂“五专”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是否采购和使用标识不全的食用油、无检疫证明的生鲜肉、无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的乳制品;检查食品加工工具、容器、餐具清洗保洁和加工场所的卫生清洗情况;检查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要求,菜品留样和记录等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50所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总体餐饮食品安全状况良好,所有食堂均达到了良好及以上水平,其中A级单位1家。14所学校为集体用餐配送形式,基本符合要求。海河教育园区7所学校建有食堂10家,均为A级单位。检查中发现部分食堂存在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间发现个人物品;操作间入口及库房未设防鼠板;库房存放食品以外的其他杂物,留样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检查人员均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每日晨检并建立每日晨检记录。加强库存食品管理。食品专库存放,存放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应按规定留样。确保留样设施正常运转,并有留样记录。同时建议各学校食堂增设防蝇设施和建立菜品中心温度记录登记。

  在对各学校的公共区域卫生安全检查中,卫生监督人员重点检查了各学校的教室、活动室的通风、消毒情况,查阅了有关档案的建立情况,查看了传染病防控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各学校均建立了传染病防控的组织机构及管理机制、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传染病病愈查验返校复课医学证明制度和学生健康档案,并且均有晨检记录、病因追查记录,多数学校还以板报、宣传册、画报等形式积极开展了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活动。总体上,全区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状况良好,在个别环节还存在不足,大部分学校未索取使用的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2所学校无教室通风消毒记录,1所学校无接种查验记录。

  同时,卫生监督员还对全区各学校的学生饮用水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发现,很多学校存在无供水设备清洗、消毒记录的情况;部分学校无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水质检测报告,供、管水人员无健康证;外购桶装水学校未索取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水质检测报告;3家学校具备二次供水卫生许可,但未取得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1家学校未对制水间上锁。

  此外,通过现场检查以及查阅相关文字材料,发现本区各类学校本年度均未对教学环境相关指标进行检测。

  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均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改正,如立即建立、健全学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与制度,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供、管水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定期对供水设备、管道、饮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记录,向制水设备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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