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2013年4月-9月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组织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住宿和理发美发场所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
全省共对898家住宿场所的床上卧具、毛巾、茶具、拖鞋、脸盆、脚盆、恭桶座垫、浴盆等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监督监测。主要检测指标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抽检结果显示:898家住宿场所中各项指标均合格723家,合格率为80.51%,较去年同期提高了4.62%。不同类别的场所合格率由高到低依次是三星级以上宾馆84.77%,快捷酒店80.44%,普通旅店、招待所77.63%。此次共抽检住宿场所各类公共用品用具样品9617件,合格9239件,合格率为96.07%。其中,拖鞋的合格率最低,为89.6%(224/250),不合格的原因是霉菌超标,易引起脚癣的传播。
全省共对537家理发美容场所(其中理发场所344家,美容场所193家)的剪刀、梳子、毛巾、美容工具等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监督监测。主要检测指标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抽检结果显示:537家理发美容场所全部指标均合格的427家,合格率为79.52%。其中理发场所合格率为79.36%,美容场所合格率为79.79%。本次共抽检理发美容场所各类公共用品用具样品1968件,合格1806件,合格率为91.77%。其中,毛巾的合格率最低,为83.46%,其它由低到高依次为美容工具94.77%,梳子97.28%,剪刀98.43%。
此次公共用品用具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场所的清洗消毒硬件设施配置不到位,清洁工具混用,存在交叉污染;部分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意识不强,清洗、消毒和保洁操作不规范;同时,一些委托社会洗涤公司清洗公共用品用具,洗涤质量良莠不齐,难以保障所洗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质量。下一步,浙江省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公共场所消毒环节的监督检查,提高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水平,确保消费者住的放心,消费的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