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13〕13号)和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浙卫监函〔2013〕98号)的要求,浙江省卫生厅于近日集中组织对全省省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许可案卷承办质量开展了专项评查。
本次许可案卷评查范围覆盖了浙江省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无适用听证程序等特别规定程序的卫生行政许可案卷226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案卷97件,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案卷77件,放射诊疗许可案卷28件,集中式供水生产和供应许可案卷10件,餐具集中式消毒许可案卷5件,医师执业注册(变更)4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案卷1件,放射防护竣工验收1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案卷1件,麻醉药品购有印鉴卡发放许可案卷1件,职业健康预评价报告审核案卷1件。
以本次评查情况来看,浙江省卫生行政许可案卷的平均分为86.83分;从各单位案卷质量得分情况来看,符合本年度案卷提供要求的有8家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符合本年度案卷提供要求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有72家;经过评查人员的认真评选,有6件案卷被确定为今年的卫生行政许可示范案卷。
对于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业务的培训和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