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卫生部《2013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和《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3年重庆市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2013年4月至7月对市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采供血机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并同时完成了国家信息系统数据报送。
此次监督检查的内容为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主要检查医疗废物是否实行分类收集,是否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是否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医疗废物贮存点是否符合规定,有没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实行集中处置等。在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主要检查是否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是否设有疫情登记记录,是否建立疫情报送网络等。在传染病疫情控制方面,主要检查是否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是否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场所、物品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等。往年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被列为是此次监督检查的重点。
此次监督检查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共19家。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经过几年的监督管理,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都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和贮存,并且基本都符合处置要求;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均有专人负责,完善了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登记报告内容、时限、登记名称等符合规定;设立了发热门诊的市属医院,基本都建立了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设置了感染性疾病科的市属医院,对本单位内被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能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有记录。
检查中也发现少数问题:个别市属医院设立的发热门诊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和专用通道,防护用品不足,个人防护不符合要求;个别医院对新上岗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人员未及时开展相关知识培训;个别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对实验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彻底等。对此,卫生监督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督促整改,力争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针对2013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将及时调整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各个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广大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就医环境。(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