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半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正式使用手持终端进行现场执法

2020-11-18 14: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国家级卫生监督业务系统经过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和丹东、大连二市卫生监督所的试点应用逐步完善,已进入全面推广应用阶段。为此,辽宁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辽卫函字〔2013〕375号),要求全省卫生监督机构2013年底前启用手持终端开展卫生监督现场执法。

  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积极推进全省范围内的应用工作。经过统一部署、设备采购、业务指导等前期准备,目前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正在积极开展培训和试用。截至8月31日,下列单位已向辽宁省局申请并正式使用卫生监督业务系统:沈阳市卫生监督所、沈阳市和平区卫生监督所;大连市所有卫生监督机构;鞍山市卫生监督局、鞍山海城市卫生监督所;丹东市卫生监督所;阜新市彰武县卫生监督所;辽阳市卫生监督所、辽阳市文圣区卫生监督所;朝阳市卫生监督局、朝阳凌源市卫生监督局;葫芦岛市卫生监督所。至此,全省已有半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正式使用手持终端开展卫生监督现场执法,大连市所已要求全市所有卫生监督机构从8月1日起全部使用卫生监督业务系统,目前已完成了地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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