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范全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为,河北省卫生厅制定了《河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近期,已通过省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于8月28日公布并于30日后实施。
《管理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九条,对本省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申请与受理、审核与决定、变更与复核、延续与注销等工作做出具体要求。《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对规范全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