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选派专家组再赴抚顺市清原县重灾区现场督...

2020-11-18 14: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8月23日,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王义新副局长率饮用水、传染病、学校卫生等相关专家在抚顺市卫生监督局杨士信局长的陪同下赶赴“8.16”洪灾最为严重的抚顺清原县南口前镇,现场查看了镇中心卫生院、明德中学、镇中心小学、河北街灾民安置点、向阳村、张家堡村等6处受灾伤亡严重地点。分别就目前灾区的饮用水卫生、医疗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救灾食品安全等进行了现场指导。对抚顺市局和清原县所前期卫生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根据灾区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专家组及时制定了《灾区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日报表》,要求在灾区一线工作的抚顺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自8月24日起每天向省局报告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进展情况。现场快速检测了灾区新建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及村民家中的自备水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对受灾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了现场指导。对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单位的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医疗废物处置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了监督意见和指导性建议。在救灾食品发放点对存储条件及是否有过期食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在了解明德中学、镇中心小学受灾情况之后,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及住宿环境等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监督意见,确保学校能在9月1日顺利开学。

    8月24日,专家组分别在抚顺市局杨世信局长、王旭阳书记的陪同下赶赴红透山镇及新宾县南杂木镇,现场查看了红透山矿自来水厂、红透山镇自来水厂、红透山镇卫生院、红透山镇中心小学、新宾县那杂木镇自来水厂等5处受灾严重地点,按照饮用水卫生、医疗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等相关工作要求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和现场指导建议。

    8月25日,专家组再次赶赴南口前镇。在了解了目前灾区卫生监督工作进展后,结合发现的问题,向市、县两级监督机构提出下一阶段救灾工作六项要求:一、目前损毁严重的自来水厂出厂水的浊度普遍偏高,不符合饮用水相关标准,应尽快联系厂家修复设备,让百姓尽早喝上放心水;二、此次洪灾波及的自来水厂、学校、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等都要设有责任监督员,充分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三、监督员现场检查时要下达监督意见书,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建立监督工作档案;四、为确保9月1日正常开学,要加强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定期检测,防止群体性疾病,建立健全晨检、传染病报告等相关卫生管理制度;五、加强对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救治点、村卫生室等诊疗场所的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六、要求市、县两级监督机构将省局的意见和建议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随后,专家组及市、县两级监督机构检查了南口前镇中心卫生院、海阳村村医室、海阳村新建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现场检测了水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和指导建议,市卫生监督局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抚顺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共检查市政供水6家、二次供水4家、自建式集中式供水8家、农村集中式供水133家、学校自建设施供水2家、分散式供水94家,共提出监督意见316条、水质常规指标检测采样61份、水质现场快检36份。共检查临时医疗救治点10个、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41个,就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共提出监督意见1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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