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联合开展昆明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

2020-11-18 14: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年来,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广泛应用,为群众提供了舒适的环境,同时也增加了空气传播性疾病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督工作,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云南省、市、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将开展一系列综合整治。整治从8月初开始,历时2个月。

  8月14日,昆明市2013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会召开。五城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和三个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公共卫生监督科室负责人及上百家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刘芳处长对市2013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综合整治方案做了安排部署。她说,本次整治将成立五个整治工作组,由省、市、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联合组成,整治检查对象为辖区内所有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单位,特别是三星(含三星)级以上宾馆,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的商场、超市、影剧院、音乐厅、舞厅、公共浴室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评价情况将是本次检查的重点”。

  卫生执法监督局李红飚副局长对本次整改提出了几点要求。他说:“自2008年起,市卫生执法监督局每年都会同省、市疾控中心联合开展主城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学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显示,少部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指标不合格,存在空气传播性疾病传播的安全隐患。”他要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也要认真组织,确保综合整治活动有效开展。

  会议还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使用单位做了卫生规范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在培训中提高经营管理者的卫生意识和责任意识。(云南省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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