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7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调查课题组的有关要求,陕西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同协作,对省内7个地市22个区县160所学校、170名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开展了问卷调查,回收有效机构调查表160份,人员调查表166份。通过对全省不同地域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类学校进行调查,了解到不同类别学校内设医疗机构(保健室)执业资质许可、房屋设施、诊疗设备以及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的年龄、学历状况,工作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等基础情况。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相对于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而言,学校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总量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且普遍存在缺乏卫生技术人员的情况。根据问卷调查情况和数据分析来看,在某些区域机构和人员均达不到调查要求的样本数量,在现有卫生室或保健室中,近半数设置达不到法规要求;此外,超过一半的学校未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且30岁以下和新近人员极少,这意味着一旦目前人员退休,专业人员短缺的问题将更加突出。
学校内设医疗机构(保健室)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学校卫生工作发展的核心,目前,陕西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已经出台了《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配置校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人〔2012〕25号),通知要求600人以上初级中学必须补充配置校医,小学及不足600人的初级中学应配备兼职校医,确因客观条件尚不具备的学校,可聘请乡镇、社区、厂矿卫生院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担任学校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预防和疫情报告等工作。今后,卫生、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共同争取更有力的政策支持,如能从根本上解决诸如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经费投入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等问题,学校内设医疗机构(保健室)及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应该有很大的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