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泸州市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充分体现“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卫生监督核心服务理念,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印发的《2013年四川省卫生监督要点的通知》(川卫办〔2013〕18号)、省总队《关于开展2013年度下级稽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市支队于2013年6-7月对各县区开展文书制作、行政处罚案件、卫生监督培训、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及卫生信息稽查。
此次稽查重点查了各县区使用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执法文书(2012版)情况;2013年日常卫生监督、举报投诉、卫生行政处罚三方面的档案资料;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队伍管理、工作作风等;2013年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对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安排、课程设置、师资管理、培训效果;卫生监督信息的录入等内容,查信息录入采取随机抽查日常监督意见书若干份、案件2件、行政许可卷3份、登录卫生监督信息网核查录入情况。
稽查表明:一是全市已办结案件92件,机构内部法制监督和执法培训不断加强,行政执法水平逐步提高;二是执法监督过程中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执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三是卫生监督信息录入意识增强,基本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信息录入;四是案件质量总体有所提高,但个别案件忽略了对违法所得的调查,存在擅自增加或遗漏罚种的问题;五是不断加强文书制作的学习和应用,普遍使用新文书,但个别大队仍存在新旧文书混用。
通过此次稽查,进一步完善了泸州市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切实规范了行政行为,把工作落实到抓监督、抓作风、抓培训、抓质量上,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