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召开2013年传染病防治暨消毒管理卫生监督工作会

2020-11-18 14: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2013年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部署下半年医疗废物与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推动天津市传染病防治及消毒管理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于7月30日组织召开了2013年传染病防治暨消毒管理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相关专业所领导和监督员7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处戴金增处长、市卫生监督所张宏副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前一阶段传染病防治监督与消毒管理监督的工作开展情况,并重申了下半年本专业工作重点和要求,特别对国家卫计委文件要求开展的医疗废物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专项监督检查进行了部署和工作动员。会议还对近两年来国家和原卫生部制订的31个国家和卫生行业新标准进行了宣贯;介绍了由市所结合本市实际起草的《天津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评定标准》、《天津市消毒产品经营者索证及台账管理规定》、《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工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并向各区县征求意见。

  会上,戴处长回顾了多年来传染病防治监督的发展历程,肯定了传染病防治与消毒管理监督多年来取得的成绩,分析了该领域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同时结合会议和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区县,尤其是主管领导要端正认识,防止因重视程度不足导致的不良后果;二是,要突出重点、覆盖全面,要在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督的同时要顾及传染病防治监督的覆盖面,要认清二者结合的意义;三是,要健全机制、加强沟通,要认识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探索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争取落实原卫生部提出的“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各区县间要加强先进经验的交流,更要注意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四是,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依法追究相对人责任,充分利用好法律的武器履行职责;五是,要积极进取、主动学习,无论是领导还是基层监督员,都要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方法、掌握新形势,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最后,戴处长强调,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传染病防治的监督工作会日益加强,队伍的素质也必须进一步提升,才能满足职责的需要。

  张宏副所长讲话指出,本次工作会议十分重要,要求各区县在会后结合会议内容,传染病防治监督的职能定位、传染病防治监督今后应当采取的方法进行深入研究,开拓传染病防治监督的新道路。将国家卫计委和各级领导讲话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参会人员表示本次会议召开及时,内容充实,对于今后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的确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会议实现了预期效果和目的。下一步,市所传染病防治监督处将根据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对各区县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和消毒管理监督工作开展督导,确保医疗废物与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重点监督检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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