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初见成效

2020-11-18 14: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4月份以来,山东省按照《山东省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为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近日,省卫生厅组织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及暗访等方式对17市集中整顿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组织领导、基层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及监督执法检查、规范化诊所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制度建设及落实等情况。共抽查医疗机构317家,现场检查医疗机构125家。

  从督查情况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领导重视。各市将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增强力量配备,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务求实效。二是集中清理效果明显。各市对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了全面复核清理工作,逐一清查,不留死角。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医疗机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截至目前,全省共对46650家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进行了复核清理,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209家,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水平及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坚持监督与规范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复核清理的医疗机构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认真查找基层医疗机构在依法执业、制度建设及落实、抗菌药物的使用及管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消毒隔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规范执业,为群众创造放心的就医环境。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地区推进速度较慢,个别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无证行医行为仍然存在;二是个别基层医疗机构院感控制制度建设、消毒隔离措施、医疗废物处置等需进一步规范。

  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并制定相应措施;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召开调度及协调会议,了解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整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集中整顿工作稳步推进,按期完成整顿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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