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卫生监督部门以强有力手段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2020-11-18 14: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3年深圳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以精细化监管为工作思路,以加大执法力度为手段,一方面在日常监督中依法依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追踪医疗机构对卫生监督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力争将违法行为消除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另一方面延伸医疗服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在强化对医疗机构人员资质、执法范围等常规内容的监管的同时,加强在日常监督中涉及较少的临床用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美容等技术规范层面内容的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全方位、多角度地规范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实现对医疗机构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3年上半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对全市260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对383家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予以记分,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14.73%,共计记分1965分。对有处罚依据的被记分医疗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均按法律法规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为使执法成效掷地有声,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近日在各大平面媒体公布了2013年上半年全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情况,并对被累积记分10分以上(含10分)的60家医疗机构予以通告。

  7月26日上午,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召集60余家市直管医疗机构法人、负责人80余人通报了2013年上半年市直管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行政处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医疗广告监测情况。会上刘?局长从多个方面全面地分析了全市医疗服务市场当前形势,他要求各医疗机构结合通报情况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存在的违规行为;认真组织学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下一步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违法行为,特别是大案要案、医疗欺诈、过度医疗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屡罚不改的医疗机构将加重处罚。坚持惩教结合的原则,继续加强扶持培训,逐步引导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经营,共同努力构建健康有序的深圳医疗服务市场。(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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