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加强集中空调监督管理

2020-11-18 14: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吉林省四平市加强集中空调监督管理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的广泛应用,为群众提供了舒适的环境,同时也增加了空气传播性疾病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督管理,预防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四平市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市卫生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排查工作,同时对集中空调的清洗消毒和卫生检测、评价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全部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对限期不改的,依法进行查处,并取消A级信誉等级。在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对集中空调使用单位开展了卫生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

  通过强化监督和服务指导,进一步增强了集中空调使用单位的卫生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为保持良好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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