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在全市建立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技术执业人员存案制度,要求已获准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各有关医疗机构负责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执业人员管理档案,并上报该局进行存案。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技术执业人员存案制度,是青岛市继推出和谐执法“十项举措”、医疗市场巡查制度、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措施之后,加强医疗市场监管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此项制度,旨在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意识,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本单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技术人员上岗资质的存案工作,对正在执业的、从原单位辞职或被单位解聘的、经单位聘用在职但不在岗的、获准办理变更执业地点等相关情况的医疗技术人员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技术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今后,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将对各医疗机构的存案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强化医疗机构对医疗技术人员的管理意识,减少和杜绝部分掌握特殊技术的临床专家脱离医疗机构外出走穴进行非法诊疗活动,确保医疗技术临床管理的质量和安全。(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