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宣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动员会在南宁召开。
会议由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艾滋病救治与规划督导处处长陈赤主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小辉、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耿文奎、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艾滋病综合协调与宣传干预处处长葛宪民、自治区疾病预防中心主任唐振柱出席了会议并讲话。防艾委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以及相关卫生有关单位负责人近150人参加了会议。我所潘达颜副所长、冯忠娜调研员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耿文奎作了动员讲话及相关部署。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小辉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过程、制定情况和主要内容。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艾滋病综合协调与宣传干预处葛宪民处长介绍了《条例》宣传方案并阐述“实名制”、“告知义务”、“关爱”等有关问题。此次会议主要围绕如何深入宣传贯彻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精神,确保《条例》全面、有效实施,更好地推动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
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条例》的出台,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广西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