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巩固现有创建成果,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7月8日上午,四川省广安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召开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协调会。四川省广安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室负责人、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办公室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旨在解决前期创文工作中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呈现出来的问题。会议就创文工作测评内容逐项进行了研讨,分别就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办理,卫生信息监督公示、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公共用品消毒记录、控烟工作等如何规范管理进行了讨论,大家踊跃发言,献计献策,制定了可行的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和整改期限。城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责任在于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负责督导检查,及时将督导情况通报给区执法大队。
二、印制消毒记录登记薄。针对部份公共场所单位无消毒记录的问题,市支队以区执法大队发放的消毒记录为模板,印制400余本消毒记录薄,供督导人员检查时发放,以确保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消毒能及时进行记录。
三、制作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告知书。针对督导过程中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涉及办理相关许可及证件的问题,市支队统一制作告知书,将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场所要求一一列举出来,并提出明确的办理时限。在告知书中,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处罚条款进行了摘录,并告知业主市区两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将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经营单位进行处罚。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市区两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必将形成强有力的监管合力,将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自身管理,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