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完成2013年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放射诊疗基本...

2020-11-18 14: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卫生部食品与监督局关于继续做好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江西省2013年在南昌、九江、萍乡、宜春、上饶、抚州6个设区市共32家医院开展了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工作。

    按照江西省卫生厅的部署,江西省卫生监督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工作,确保监测和调查工作全面、细致,按要求完成监测工作任务。九江、萍乡、宜春、上饶、抚州市卫生监督所分别对所管辖的试点医院进行了调查和资料的收集,指定专人负责监测数据的审核。各辐射监测点医院认真填报本单位放射诊疗防护和放射诊疗设备及核素基本情况,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

    目前,完成了5家省直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和放射诊疗设备及核素基本情况资料的调查和收集工作,审核了九江、萍乡、宜春、上饶、抚州市卫生监督所收集的27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和放射诊疗设备及核素基本情况,对有疑问、不确切的数据进行逐级核对,努力做到数据真实、可靠,并及时、准确的进行数据录入,保质保量完成了放射诊疗基本信息的网络直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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