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监督局对省直管试点县卫生监督工作进行对接调研

2020-11-18 14: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3年6月20日和24日,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和《贵州省卫生厅省直管县(市)试点对接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工作于7月1日起按新行政体制运行,贵州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白诚局长、段舜贤副书记带领局办公室和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分别赴省直管县试点的仁怀市、威宁县进行卫生监督工作对接调研。

  调研听取了两县(市)有关县(市)情介绍,以及卫生监督机构内部建设、业务开展情况、主要成绩和薄弱环节等情况的汇报,了解分析了省直管县试点中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局办公室就新体制运行的公文处理、运转和信息传递进行了培训,业务处室实地抽查了生活饮用水、职业、放射、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和行政许可等工作情况。

  白诚局长对两个试点县(市)卫生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多年来,两县(市)卫生监督机构在县(市)委、县(市)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在食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职业、放射、学校、公共场所、医疗和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等方面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强调,省和试点有关的市、县(市)卫生监督机构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厅的要求上来,认真做好试点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各级优势,省级在做好业务指导、培训的同时,通过试点进一步了解基层,向基层工作的同志学习;试点县(市)在保持原来工作不变的基础上,当前要根据本县(市)具体情况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和农村饮用水、职业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规定》,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有关行政审批权的下放、承接工作。要集思广益、积极实践、认真总结,在试点中深入探索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

    遵义市卫生监督局、毕节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人分别参加了仁怀市、威宁县的调研,介绍和肯定了两县(市)的卫生监督工作,表示拥护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管县(市)试点的决策部署,支持和配合上级卫生行政和卫生监督部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两县(市)的卫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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