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顺利完成2013年国产小型水质处理器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

2020-11-18 14: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强全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3〕198号)和重庆市卫生局下发的《2013 年重庆市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计划》(渝卫监督〔2013〕21号)要求,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高度重视,制定了《2013年重庆市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查计划》,明确职责,落实任务,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3年4月,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对南岸区、沙坪坝区和江北区辖区内的1个建材市、3个大型商场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国产小型水质处理器是否有有效的卫生部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标签、说明书、净水流量等技术参数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附件的内容一致。此次检查的6个品牌,27种规格型号的国产小型水质处理器(以活性炭为主),均持有有效的卫生部颁发的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净水流量等技术参数与卫生许可批件附件的内容基本一致。此次检查中发现主要问题有:一是个别产品型号的标签、说明书中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二是个别产品型号铭牌的技术参数中缺额定总净水量、工作压力等。

  针对存在问题,监督员对不合格的商家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产品标签、铭牌必须标注产品名称、产品执行标准号、卫生许可批件文号、生产企业名称等内容;二是产品说明书必须标明产品功能、主要成分或部件、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技术参数等。(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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