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使用和书写是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文书规范与否,不仅关系着卫生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和执法活动过程的合法性,更关系着执法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卫生部于2012年6月7日讨论通过《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并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卫生监督局根据《规范》要求及时更新了37种《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模板,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龙岗区卫生监督所近日通过“在学习中讨论、在讨论中学习”的方式开展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37种文书模板,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保障被监督对象的合法权益进行学习探讨。学习会按照轮流讲课机制,首先由轮值讲课职员对《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以及深圳市37种《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模板进行详细解读;接着,参会人员结合龙岗区实际和自身在日常卫生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积极发言,就如何适用和书写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讨论,尤其是对卫生监督过程中常用的13种一般程序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展开热烈讨论,并初步形成了龙岗区公共场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适用和书写的统一意见和格式。学习讨论要点经专人详细记录汇总,并制定出统一的文书模板和使用说明,供全区卫生监督员统一使用。
通过学习讨论、集思广益,龙岗区卫生监督所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监督员执法文书书写水平,有利于促进全区公共场所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提升全区公共场所卫生执法案件的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龙岗区卫生监督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