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对文山州、红河州的饮用水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进...

2020-11-18 14: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省卫生厅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云政办明电〔2013〕15号)和《云南省2013年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关规定,5月20-26日,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督查组,先后对文山州、红河州的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省督查组首先听取了文山州、红河州卫生监督局领导关于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然后深入到麻栗坡县、西畴县、蒙自市、个旧市,重点对6个市政水厂、1个学校自建供水单位,4所中小学校和2个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督查组实地查看了生活饮用水沉淀、过滤、消毒等各项设施运转情况,水厂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水源卫生防护、日常水质检测、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培训等情况;查看了学校的饮用水卫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情况;查看了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和组织生产的等情况,并对4个市政水厂所使用的水处理剂及2个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国家抽检和日常监督抽检。同时,督查组要求市政水厂严格落实供水单位各项卫生要求和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等卫生管理措施,确保市政水厂的供水安全;要求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项和工艺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要求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按照《传染病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新的贡献。(云南省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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