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监督机构整体评估标准突出“三个更加”

2020-11-18 14: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深圳市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是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有利于提升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机构建设,规范业务管理。

  在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的正确领导下,2013年度深圳市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标准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深圳市卫人委和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多次组织开展标准研讨,多方收集意见,从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从三级指标的拟定到指标的具体权重,从单一地对业务工作进行评估到业务评估和满意度评估相结合,评估标准逐步得到完善。和往年相比,2013年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标准有了新的变化。一是更加注重过程质量,引导卫生监督员认真做好日常卫生监督,提升了日常考核的分值和权重;二是评估标准更加科学细化,考核指标紧密结合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工作实际,考虑到了各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发展的不平衡性,考核计算方式更加公平,新增了核心价值文化宣贯考核,进一步强化文化建设力度;三是更加注重执法办案力度和质量的提升,新修订了卫生行政处罚绩效评价指标和案卷考核评分标准,新增附加分值,激励各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和一线卫生监督员依法查办大案要案。(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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