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内容,提升餐饮服务经营者控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 5月23日,天津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了全市大型、连锁餐饮单位控烟工作培训会。各区县卫生监督所主管领导及部分大型餐饮单位负责人约300人参加了会议,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处戴金增处长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对《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控烟示范单位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通报了2013年上半年全市控烟监管工作的总体情况。同时,强调了此次培训会议的重要性,明确指出餐饮服务单位是控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经营者要履行主体职责,明确法律、法规对于控烟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努力创建控烟餐饮示范单位,为百姓提供健康和谐的就餐环境。
最后,戴金增处长对有效落实天津市餐饮单位控烟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控制吸烟,消除和减少烟草对健康的危害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公民素质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深化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保障公民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的前提。餐饮单位是天津对外的窗口,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经营者都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餐饮业控烟工作。二是,要明确要求、抓好落实。控烟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大家要认真对照《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坚定目标、突出重点、注重结合,扎实推进控烟管理工作,要在宣传措施上抓落实、在控烟设施上抓落实、在监督执法上抓落实,确保《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得到有效实施。三是,要明确职责、有序推进。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项控烟工作任务,并通过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有效推进餐饮业控烟监管工作上水平。四是,要健全机制、加强领导。控烟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通过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机制、执法联动机制,形成餐饮单位与监管部门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五是,要加大力度,严抓落实。餐饮单位要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自律管理,遵守条例规定,积极创建无烟环境;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消费者就餐时不吸烟者劝阻吸烟者的环境。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的餐饮单位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要将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有机结合,同时要加强对餐饮单位的宣传培训,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培训会的召开,更加明确了餐饮单位控烟工作职责,使餐饮单位对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也为下一步加强餐饮单位控烟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下一步,天津市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强餐饮单位控烟工作监管力度,发挥市区联动机制,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积极努力为百姓提供健康无烟的就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