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人委和深圳市卫生监督局调研宝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020-11-18 14: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日,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医管处郑建宏调研员及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刘?局长到深圳市宝安区就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工作调研,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所长林炳杰、宝安区卫生局食品与卫生监督科科长于淑江陪同调研,区卫生监督所执法科负责人刘志锋向调研组汇报了宝安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情况。调研组实地查看了西乡卫生监督所,重点了解了卫生监督协管员专业构成、经费来源、人员培训、相关部门是否配合等问题。

  宝安区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始于2003年,各街道相继成立了卫生监督所(预防保健所),各街道所独立建制,为克服各街道所编制远未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困难,各街道卫生监督所通过自筹资金,聘用了部分专业人员来协助卫生监督工作。目前,全区5个街道所共聘用了90名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协助卫生监督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广东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首批试点地区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宝安区被定为首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试点区,以此为契机,宝安区制订了《宝安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为2013年宝安区公共卫生重点工作加以推进落实。

  调研组对宝安区卫监部门长期开展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在监管对象信息收集、报告及法律法规宣传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调研组还对宝安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积极争取区政府的财政支持,努力解决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经费保障问题;二是根据《广东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协管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开展、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监督协管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宝安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整体水平。(深圳市宝安区卫生监督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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