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一个宣传周活动日。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和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意识,厦门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宣传周期间,多措并举,携手开展以“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1、新闻媒体宣传。认真组织专题、专版材料,在厦门市有影响力的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刊播。2013年4月24日,在《厦门日报》刊载专题宣贯文章《防治职业病 幸福千万家》;宣传周期间,全市统一在13处外来人员聚集场所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并邀请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了职业病宣传的社会影响;制作生动、活泼的卡通公益广告宣传短片,宣传周期间,在厦门电视台滚动播出。
2、创新普法形式。开辟微博、博客、群发短信等新的普法形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翔安区卫生监督所、湖里区卫生监督所采用设立官方微博、博客、群发公益短信等新的网络传播方式,发布宣传周活动预告及职业病防治小常识,开辟微博咨询,刊登专题博文,随时随地与广大劳动者分享职业病防护知识,丰富了宣传载体。
3、开办网站专题。厦门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利用部门网站,设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专栏,内容包括常见职业病种类及相关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知识,职业病防治企业职责,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职业卫生安全理念相关知识,内容新颖丰富,紧扣厦门市企业特点,针对性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现场宣传咨询。根据统一布署,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于宣传周期间在全市共13处外来人员聚集场所,与劳动者互动,进行现场宣传及咨询,向劳动者分发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宣传品,将宣传活动渗透入全市各区、社会各个层面。在宣传周期间,分发各类宣传材料11680份。
5、举办宣传培训班。针对用人单位法人及职业卫生负责人,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分别举办多场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班。宣传周期间各区还深入117家具有代表性的用人单位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培训采用现场交流、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明确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与义务,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工作。
6、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周活动期间,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及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各自宣传栏,制作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专栏,在单位门口及流动人口密集区悬挂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标语横幅。在部分街道和社区宣传栏张“防治职业病 幸福千万家”宣传海报。
本次宣传周的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普及了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了广大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树立企业的职业卫生责任意识。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