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以查前提醒告知服务 助推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2020-11-18 14: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大连市卫生监督所以卫生系统作风建设年为契机,转变作风、执法创新,依据医疗法律法规和专项工作要求,在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蓝盾护航系列血液安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打击“两非”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中,制作了《医疗服务行为自查提醒表》,包含依法执业、临床用血、计划生育、母婴保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广告、医疗美容、医疗文书等10部分,共85项医疗服务内容。以查前提醒告知服务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提醒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履行医疗安全管理职责,各职能科室对本单位医疗服务行为主动自查,纠正可能给群众健康权益带来损害的违法行为。由于自查提醒表条理清晰、方便适用受到医疗机构欢迎。在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检查提供参考,也得到监督员的认可。为保证自查效果,市监督所制作了报送材料验收登记表,对自管医院报送的材料进行登记和审核,监督员逐项确认其自查内容并签字,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要求重新自查。 

    经过近一个月的自查自纠,大连市监督所管辖的78所医院百分之百接受了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告知服务,有68所医院按期提交了自查表和整改报告,占自管单位的87.18%。对未按时完成自查工作的10所医院,大连市监督所结合专项整顿首先安排现场监督检查,跟踪督促其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认真查处。上半年,市监督所对自管医院已立案查处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案、使用未取得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案、非医师行医案等37起,对33所医院和4名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由于施行了查前提醒告知服务,医疗机构对受到的行政处罚也较认可并自觉履行。 

    卫生监督查前提醒告知服务是建立服务型机关,强化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责任意识,提高医疗机构自律性和依法执业自觉性的有效方式。是解决全国普遍存在的医疗市场执法人员数量不足、能力不强,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困难重重问题的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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