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婴幼儿卫生用品的使用安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卫发〔2013〕10号)要求,内蒙古卫生监督所于3月20日~3月28日随机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部分11家和批发商城经营的婴幼儿卫生用品进行了样品采集,共采集婴幼儿卫生用品15份,其中10份样品为纸尿裤、尿布、尿垫,5份样品为湿巾、卫生湿巾。4月7日,抽检的产品样品移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等微生物检测,并对产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标签、说明书、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完成了产品的确认、汇总工作。经检测,15种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要求,产品标签说明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要求,各经营单位均提供了相关产品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件。此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