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环境卫生监督工作暨培训会顺利召开

2020-11-18 14: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3〕218号)、《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3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卫监督〔2013〕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升区县卫生监督员执法水平,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2013年4月23-24日在重庆市忠县海新大酒店召开了2013年重庆市环境卫生监督工作暨培训会。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黄浩副局长、忠县卫生局龚学庆副局长出席了会议,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环境卫生监督处、办公室、综合处相关人员及全市39个区县(自治县)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约19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环境卫生监督处项云成处长主持,忠县卫生局龚学庆副局长致词。

  黄浩副局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在充分肯定2012年全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对2013年工作提出要求:一是2012年环境卫生工作虽然成绩显著,但仍离社会、人民的要求仍有所差距,要充分认识工作中的不足;二是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要继续将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强化、推进,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三是卫生监督员要提升对环境卫生工作的认识和自身素质,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的进行监督管理;四是要依法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抓好饮用水污染事故等应急工作的处理,及时上报。

  会议对2012年重庆市环境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部署了2013年环境卫生监督工作要点,2013年重庆市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计划和2013年重庆市二次供水卫生现状调查等工作,培训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和《重庆市温泉场所卫生规范》等相关规范,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部分以及2013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最后,参会代表就《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积极讨论。(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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