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浙江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浙江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行动的通知》,并于5月8日召开了规范化建设行动启动会,请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卫生监督所、浙江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小组、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各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专门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徐克明处长解读新颁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浙江省卫生厅叶真副厅长专门在会议上作了题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能力,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按照规范化建设行动的部署,实现全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行动确定的“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同时要求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结合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提升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职业健康检查技术质量和服务能力,为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和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健康浙江”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