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卫生监督所对春季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20-11-18 14: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内蒙古卫生厅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字〔2013〕270号),要求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其他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内蒙古卫生监督所针对春季传染病发病规律,迅速制定了工作预案,并于5月6日-9日派出监督检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8家三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医院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医疗机构均建立了防控组织和防控预案,正常开设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规范,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正常,各医疗机构均开展了医务人员培训。卫生监督员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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