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预防校园食物中毒发生,自2013年4月23日-4月26日,天津市卫生局、教委、食药局联合组成6个督导组对各区县2013年春季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阅各区县相关部门2013年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治、餐饮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实施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档案整理情况及辖区24小时值班制度和接待、处理举报投诉制度等档案资料。同时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63户学校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其中大学17户,中学16户,小学14户,托幼机构16户,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原料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饮用水索证和清洗消毒情况及传染病防治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检查中发现各学校能够重视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生活饮用水监管工作,加强自身管理组织建设,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各种信息报告渠道保持畅通。但是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学校存在建校时间久,布局、流程不合理现象;无学生缺勤及病愈返校记录,无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簿;桶装水饮水机不能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等问题。
督导组就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校方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将问题反馈给卫生、教育、食药部门,希望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责任要求,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同时举一反三,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下一步,辖区卫生监督部门将督促问题学校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核,确保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