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召开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研讨会

2020-11-18 14: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18号)》要求,扎实推进重庆市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2013年4月12日,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召开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研讨会。重庆市卫生局法监处叶凯处长,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谷政局长、周亚滨书记、张绍江副局长等领导出席会议,黄浩副局长主持会议,重庆市首批10个试点区县的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共35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开展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卫生监督员管理新模式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试点区县卫生监督所(局)领导汇报了前期争取区县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认真做好试点准备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反映了试点工作中存在的政策支撑、部门协作、职级评聘和考核管理等方面的难题,提出了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扎实抓好试点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叶凯处长在会上对抓好试点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各区县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切实解决好试点中的难题和困难,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谷政局长对抓好下一步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指出:一是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抽调骨干力量专门抓好落实;二是积极发挥能动作用,充分依靠区县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积极争取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主动出击,找准突破口,落实好配套政策和所需资金,努力把好事办好;三是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大力抓好卫生监督员绩效管理,充分调动卫生监督员积极性,同时在试点工作中要注意维护好卫生监督员队伍的稳定;四是加强调研督导,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严格把握相关政策,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大力创新,保证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成功。

  这次试点工作是落实全国医药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探索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的重要举措,重庆市许多区县积极进行了试点工作申报,经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审核批准,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和涪陵、渝中、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巴南、石柱、开县、垫江、潼南卫生监督所(局)共11个单位,成为首批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和计生委的部署,尚未开展试点的区县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成为后续试点单位,全面推动重庆市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工作的开展。(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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