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有效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在全市发生和蔓延,天津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春季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天津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全市卫生监督人员自4月15日起,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结合《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内容,着重对各类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开展监督。要求各区县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菌毒种管理的日常监督频次和力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罚;同时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制度、疫情报告、晨检、巡查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置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
为确保本次专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掌握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了监督检查日报制度,市监督所制定了《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日报表》,各区县汇总每日监督检查情况并上报。经统计,截至5月1日,全市共出动监督员818人次,监督车297辆次,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360家,学校439家,托幼机构173家,共下达监督意见书254份。
在各区县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还配合市局专家组对全市16个区县的119家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了暗访和督导检查。卫生监督人员以陪同就诊的患者家属身份,深入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点、接诊发热病人的科室,了解到医院在接诊过程中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处理和疫情报告等环节的真实情况,并及时对各医院的典型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呈报市卫生局。
本次专项行动有力地提升了各相关单位传染病防控意识,强化了各单位传染病防控意识和对疫情的重视程度,为全市的疫情的防控工作提供了保障。下一步,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将根据疫情发展趋势,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部署,有针对性的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推动全市医疗机构、学校及托幼机构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有效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