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新的修订,对职业病的监管职责、申报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等内容进行明确和划分,以保障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但许多企业和劳务工对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法律规定的了解不足,致使用人单位不重视职业危害的防护,甚至有意规避主管部门的监管,逃避企业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而劳务工缺乏充分的职业危害防护教育和意识,受到职业危害因素侵害时也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从而导致在职业危害产生不良后果时,用人单位和劳务工之间责、权、利不明,极易产生矛盾和纠纷。
针对这些问题,深圳市宝安区松岗卫生监督所结合辖区企业特点,精心筹备,多管齐下,采用多角度、多平台、多形式、多环节开展今年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宣传时间集中在4月22日-4月30日。
为做好今年的宣传活动,宝安区松岗卫生监督所一是在3月份对辖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和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增强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和职业病的防控创造好的职业卫生环境。二是对目标人群,通过推进职业健康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体检,在体检场所利用滚动字幕、视频录像、宣传专栏、调查问卷、发放资料册等形式,强化劳务工自我健康防护意识和法律保护意识。三是配合职业卫生监督、监测,深入企业一线,针对企业重点职业危害因素,检查健康防护设施,指导防护措施改进、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现场宣教和健康干预。四是面向全社会,选取人流密集场所,开展大型职业病防治宣传现场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传册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防治职业病。五是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企业,采取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和分级管理,对监测超标、受到行政处罚和已发生疑似职业病的企业,采用约谈企业法人、宣讲典型职业病案例、免费提供职业病防治宣传书籍和资料等多种方式,帮助和促使企业承担起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职业卫生监督员们还通过开设职业卫生“QQ高级群”、网站与企业进行互动,及时和企业的管理人员沟通,帮助解决问题……
松岗卫生监督所作为辖区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并没有采用行政处罚的单一手段,而是始终把宣传教育和引导企业依法规范职业卫生管理放在首位。通过这些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普及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和防护科普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促使社会更加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职业病防治氛围,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宝安区松岗卫生监督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