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促进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天津市津南区制定了《津南区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到一年两次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率。
为确保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具有成效,津南区成立基层医疗机构监管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局医政科、区卫生监督所组成常态监督检查小组,开展对村卫生所的全覆盖检查。
检查共分两组开展,每组4名监督员,1名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计划5月底前完成全区8个乡镇167家村卫生所的全覆盖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及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情况、感染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药品管理情况等五方面的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监督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将采取行政处罚的措施。
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增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守法意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就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