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卫生监督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考评 规范厦门职业健康检查工...

2020-11-18 14: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2年9月,经福建省卫生厅批准,厦门中山医院(湖里分院、厦禾门诊部)、厦门市第二医院(集美总部、海沧分部)、厦门莲花医院、翔安同民医院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并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难的局面,推动了厦门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市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质量管理,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2013年4月16-18日,厦门市卫生局组织厦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人员,对上述已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通过听取医院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和档案及结合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内容按《厦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医院)考评表(试行)》的规定进行,包括基本条件、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及使用管理、实验室与工作场所、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既往职业健康监护、疑似职业病病人报告情况等七方面内容。 

  本次检查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医疗机构在基本条件、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及使用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基本符合要求,但检查中也发现健康检查评价报告处理意见存在表述不准确、使用的职业卫生标准未按要求受控以及执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向各医院提出了相关意见,并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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