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各级监督机构积极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2020-11-18 14: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省卫生厅机关文件精神,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辽卫监局函〔2013〕37号),部署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一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完善相关预案,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工作;二要加强检查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处置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制度等情况;三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法处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求各级机构将检查情况于4月28日前报送省局。

    4月11至12日,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按照省卫生厅的部署分别对大连市、葫芦岛市、庄河市、绥中县卫生局及疾控中心、大连市儿童医院、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庄河市中心医院、绥中县医院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显示,各地卫生局反应迅速、工作扎实;疾控中心按要求储备了检测试剂、耗材、消杀器械和防护用品,制定了相关预案;医疗机构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防控工作方案、培训了医务人员、建立了预检分诊制度、设立了发热门诊,个人防护符合要求,按要求储备消毒药械、防护用品。但是,一家市级医院预检分诊台配备的手消毒液过期,一家县级医院呼吸内科病房通风消毒不好,部分医疗废物未置于专用容器内。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员现场提出建议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及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针对逐渐蔓延的H7N9禽流感的态势,辽宁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密切关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鞍山市卫生监督局制定了全地区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监督要点,成立了专家组,调整了应急小分队,做好了各项应急物资储备,并组织全地区进行了培训。4月7至11日,检查了18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防控工作,主要检查各机构传染病疫情管理、应急预案、防护装备、医务人员培训、预检分诊设置及发热门诊、急诊的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下达了立即整改的监督意见书。

    本溪市卫生监督所于4月中旬开始,检查了市直管公共场所防控情况,重点检查人群密集型公共场所公用物品消毒、室内通风换气、传染病应急预案等工作的落实、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监测以及集中空调清洗消毒等情况。目前,已检查宾馆10户、沐浴场所(带休息大厅)8户、大型KTV2户、游艺厅2户、茶楼3户。发现个别公共场所对传染病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意识淡薄、公用物品消毒记录填写不全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的监督意见书。

    阜新市卫生监督所于4月17至18日出动监督员32人次,检查了10家市直二级以上(除三家哨点医院)医院的防控工作,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组织制度、发热门诊的建立、流程是否合理、预检分诊、物资贮备、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检查发现,市第五人民医院和新邱区第二人民医院未设预检分诊和未建立发热门诊;阜矿集团职业病防治所未设预检分诊;阜矿集团平安医院发热门诊设置流程不合理;市第二人民医院和阜矿集团职业病防治所未对医务人员进行禽流感防控知识培训;市公安医院、阜矿集团城南医院预检分诊处没有医务人员。针对发现的问题,监督员下达了8份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意见。

    沈阳市和平区卫生监督所于4月12日起,对浑河站中心小学、团结路小学、西塔街第一小学、南宁幼儿园远洋分园、南宁幼儿园万科分园、小哈津幼儿园和平分园共6家驻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控制度建立及措施落实、疫情报告、晨检制度、公共活动区域及物品定期清洗消毒以及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检查结果良好。又检查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及太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和消毒隔离制度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准备及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经查,各医疗机构已完成了全体医护人员防控知识培训,做好了各项防控措施及疫情应对准备。

    大连中山区卫生监督所于4月11日对11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应急准备和防控工作进行首轮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针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部署、人员培训、预检分诊的开展、发热门诊的设置落实、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及疫情上报等情况。对尚未制定应急预案的部分机构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的监督意见书。

    瓦房店市卫生监督所检查了11家医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疾控中心,重点检查预检分诊点的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防护用品配备等情况。检查发现,3家医疗机构未设置预检分诊点或发热诊室,4家医院预检分诊点或发热诊室无明显标识、未建立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未配备消毒剂和防护用品,监督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的意见书,并将进行复查。

    鞍山海城市卫生监督所于4月11日起,对各医院、门诊部进行二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流程、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防护、急诊(发热门诊)、应急药品及防护用品准备等情况。目前已检查8家医疗机构,发现个别机构发热诊室布局不合理、防护用品物资贮备不齐全,监督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的监督意见书。

    朝阳市朝阳县卫生监督所于4月7至8日检查了6家医院的防控工作,包括各医疗机构是否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是否建立预检分诊室、是否建立预检分诊制度以及发热门诊内医护人员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等。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员下达了责令整改的监督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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