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卫生监督所完成婴幼儿卫生用品抽检送检工作

2020-11-18 14: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3〕198号)部署,内蒙古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承担婴幼儿卫生用品(纸尿裤、尿布、尿垫、湿巾、卫生湿巾)的样品抽检送检工作。

  3月20日~4月7日,内蒙古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部分超市和批发商城进行了样品采集,共采集婴幼儿卫生用品15份样品,其中10份样品为纸尿裤、尿布、尿垫,5份样品为湿巾、卫生湿巾。内蒙古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产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标签、说明书、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完成了产品的确认、汇总工作。

  4月7日,抽检的产品样品移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等微生物检测。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