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督现场监测工作规程正式印发

2020-11-18 14: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推动中小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全面开展,使学校教学环境监测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受省卫生厅委托,陕西省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了“陕西省中小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规程”推广实施项目。

  该项目共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调研试点,项目组在调研基础上选定了宝鸡市和太白县6所中小学,率先开展了陕西省中小学教学环境卫生监督试点工作,通过实际操作和论证,草拟了《陕西省中小学教学环境卫生监督现场监测工作规程》初稿;二是推广试行,在全省范围内印发规程初稿进行试行并征求意见,省所在现场技术指导的同时,收集试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三是修订完善,通过专题讨论和验证,对规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并印发各地市实施。

  定稿后的规程在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方面都有了显著提高,首先是更新了评价标准,全部采用新标准进行评判,同时引入了2012版《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最新内容;其次是统一了监测方法,明确了教学环境中各项指标的监测要点,并对监测顺序进行了优化,理顺了各指标间的逻辑关系;第三是根据各地市实际工作情况,明确了一氧化碳、甲醛等指标的监测条件和具体要求;最后是结合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的最新要求,对附录1《陕西省中小学校卫生基本信息表》中学校类别、生活饮用水供水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同时对即将上线的学校卫生监督监测信息报告模块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提示。(陕西省卫生监督所 应急与学校卫生监督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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